第92章 点评 执法者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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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中那个从湘江二大桥接车的预审干部就是如此。当刑警们追赃至他头上时,他死活保证,他不知道是赃车。声称自己在整个过程中只起中介作用,曾经得手续费1.4万元。后考虑再三,觉得一个人做点好事是应该的,便毅然将那1.4万元手续费退给了购车人。他为盗车贼销赃的目的就是为了捞钱,他会将1.4万元手续费退还给购车人吗?这只能哄騙3岁小孩。但由于他会钻法律的空子,谎言编得滴水不漏;又由于用钱在当地编织了一张关系网,关键时刻有人替他开脱,替他说话;再由于那辆赃车几经易主,竟提高了身份,挂了公安牌照,载着达官显贵,四处奔波。追赃刑警不甘心,查每个环节,查每道手续,发现所有大红印章,所有审批签字,一应俱全。刑警们无可奈何,只能对着江河,对着大地放声呼唤:廉政风暴来得更猛烈些吧!反腐力度再加大些吧!不然,那些只要钱不要法,只为自已不为民的蛀虫,将继续逍遥法外。这代表了人民的心声,代表了时代的呼唤。 笔者写完此文时,欣闻民警张金柱已被判处死刑,检察长谭安洲也已被依法速捕。执法者,只要违法,同样要受到法律的追究、严惩。本文中替盗车贼销售赃车的预审干部也将是同样的下场。 法律无情。法律不怕权贵。